台灣已於 2018年全面禁止石棉的製造、輸入與使用,相關資訊如下:


 禁用石棉的重要時間點:

年份 措施與說明
1986年 台灣開始對石棉進行管理,列為有害物質。
2005年 開始限制特定石棉製品(如石棉水泥)進口與使用。
2018年1月1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全面禁止製造、輸入、販售及使用所有含石棉製品。此舉使台灣成為亞洲地區較早全面禁用石棉的國家之一。

禁用範圍涵蓋:

  • 石棉墊片

  • 石棉水泥建材(如瓦片、板材)

  • 石棉隔熱布

  • 石棉煞車來令片

  • 其他含石棉的工業或建築材料

背景原因:

石棉纖維若吸入人體肺部,可能導致:

  • 石棉肺

  • 肺癌

  • 間皮瘤(惡性腫瘤)

因此世界衛生組織(WHO)早已認定石棉為 一級致癌物